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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例] [新聞]抄小說貼上網 被控侵權

本帖最後由 雨軒 於 2014-1-22 07:41 PM 編輯

網路讓現代人生活更方便,卻也可能成為犯罪工具,《網忌一籮筐》專欄,以真實案例提醒民眾,網路上易誤觸法網的行為,讓大家引以為戒,安全上網。



系列報導之五十五

我是個大學生,平常喜歡看小說,尤其鍾愛奇幻文學,每次一出新書就搶著去買,之前我買了一本熱門奇幻新書後立刻熬夜讀完,並興沖沖地上文學網站的討論區報告讀書心得,許多沒買到或嫌書太貴的網友都很羨慕,有人還說要向我借書,我心想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,便抄錄小說,張貼在網上供網友欣賞。

基於對小說的熱愛及知識共享的理念,我花費很多時間抄錄小說,有時甚至搞到凌晨兩、三點,很快的就抄貼完大半本小說,網友看了開心不已,不斷留語鼓勵我,甚至也有網友自願加入接力打字張貼,還提議也貼在別的討論版及部落格上。


  
事後刪除為時已晚

當我正為找到眾多同好而開心時,突然收到站長來信,說代理該書的出版社寄存證信函給他,說要控告他違反《著作權法》,要求他配合警方提供我的資料,我當時還一頭霧水,根本不知自己這樣的行為違法。

雖然心中不服氣,我還是將張貼的小說刪除,但為時已晚,警方依然找上門,說我的張貼小說,其他網友看了又複製轉載,造成出版商損失,出版商已對我及網站站長提出告訴,至今我倆仍官司纏身。



網貼小說挨告示意圖

大學生將小說全文抄錄張貼在網站,遭出版商控違反《著作權法》。



報你知

重製他人著作可罰75萬

吳信穎律師表示,在網路上張貼有版權的書籍內文,已違反《著作權法》中非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,重製份數超過五份,或其侵害總額按查獲時獲得合法著作重製物市價計算,超過新台幣三萬元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。


轉載自2006年11月27日 星期一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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